【金融開放】銀保監會:提高銀行保險開放度 中外資公平競爭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19/05/02 14:04

最後更新: 2019/05/0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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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貿易談判進入最後階段,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近日提出擴大銀行保險業對外開放的12條措施。中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今日(5月2日)解讀稱,這將提高中國銀行和保險業的開放度和市場化,進一步促進中資和外資實行公平競爭。

取消單一中外資銀行  對內銀持股比例上限 

根據12條開放措施,中國將取消單一中外和外資銀行對中資銀行的持股比例限制,並降低銀行和保險業准入中國市場的門檻。

針對郭樹清提出的12條措施,中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肖遠企表示,本輪對外開放新措施將顯著提高銀行業和保險業的開放度和市場化程度。

肖遠企表示,12條開放新措施旨在進一步完善金融領域外商投資和經營環境,激發外資參與中國金融業發展的活力,進一步促進中資和外資實行公平競爭。

發言人:取消資產規模限制,更注重業務能力

肖遠企指出,取消總資產等機構准入的數量型准入要求,可以吸引更多具備專業特色的優質外資機構進入,有助於進一步豐富金融市場主體,改善金融服務供給。

對於取消外國銀行來華設立外資法人銀行和設立分行的總資產要求,肖遠企表示,此舉旨在吸引更多經營穩健、具有自身特色的外國銀行來華經營,提升中國的銀行機構多元化程度。

肖遠企指出,取消資產規模限制,這並不意味著監管標准降低,而是更加注重外國銀行的業務經營能力、質量和效益。

外資銀行保險管理條例修改完成   擬近期發布

人民幣業務方面,肖遠企指出,此次將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包括對公和零售業務)審批,允許其開業時即可同步開展本外幣業務(包括外資法人銀行可直接經營人民幣零售業務)。這將為在華新設的外資銀行拓展業務提供便利,使條件成熟、准備充分的外資銀行一開業即可全面提供本外幣服務。

另外,《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和《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兩個條例的細則已經修改完成,擬於近期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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